南翔汽车城市政公用工程招标公告

作者:[ ]发布时间:[ 2014-08-26 09:39:51 ]点击量:[ 886人次 ]

   项目编号:NQ2014-027#
一、工程概况
1、项目名称:南翔汽车城市政公用工程
2、招标人:安徽南翔汽车智慧新城投资有限公司
3、招标类别:工程施工类
4、项目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,辽宁路(沈阳路~大连路),沈阳路(重庆路-辽宁路)。
5、项目简介:南翔汽车城市政公用工程,目前涉及辽宁路(沈阳路~大连路),全长约500米;沈阳路(重庆路-辽宁路),全长约400米。道路宽度均为36米,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,双向四车道。。   
6、招标范围: 图纸范围内管网工程、道路工程、交通工程、照明工程,不含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种植。
7、计划工期:总工期150日历天(遇春节另加20日历天)。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(含当日)起开始计算,至交付使用通车之日。
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,每延误一天,支付违约金10000元。
8、标段划分: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。
9、招标方式:公开发布招标信息,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,经资格审查并对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考察合格后,邀请招标。
二、投标报名人资质要求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(不接受联合体投标);
2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、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;
3、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不同投标人委托形式投标,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;
4、资质等级: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;
5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:近叁年在安徽地区要有类似工程业绩两个及以上。 自有或长期合作的沥青搅拌站,一并纳入投标单位资格考察范围。
6、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等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,且信誉良好;
7、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,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等。
三、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、工程付款方式等
1、投标保证金:20万元人民币;
2、履约保证金:定标后,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,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(无息),其他未尽事宜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执行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后10日历天内,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。
    履约保证金退付:全部工程完工,经建设单位及本工程市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,一次性退付。
 3、付款方式:
①、以每完成200万元作为一支付节点,每次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80%,甲供材料款同步全部扣除。
②、全部工程完工,支付至全部工程量的80%工程款,甲供材料款同步全部扣除。
③、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决算完毕后,双方无异议的付到该工程总价的95%;
④、余款5%留做工程保修期质保金。
4、工程质量保证期: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,保修期自本工程通过市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 5、各项保证金的缴纳与退付、进度款、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均采用转帐方式。
四、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
1、法人授权委托书;
2、本次招标项目的拟派项目管理成员一览表;
3、公司简介、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、国家及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,且均须在有效期内;
4、法人、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证书(建造师、资格证书、及相关证书)的复印件;
6、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承建类似的、且已通过验收的工程业绩,并同步提供合同复印件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;
7、符合优先条件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;
8、以上投标报名文件须按前述的顺序装订,每页需加盖企业公章;
9、装订要求:活页装订;
10、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有效,在考察过程中进行真实性复核;如有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存在任何虚假、隐瞒、欺骗的情况,一经查实,将永远不得参与安徽南翔集团招投标活动,且报名单位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直至法律责任行为。
五、时间要求
1、报名截止日期:2014年09月2日17:30时。
2、预计投标日期:2014年09月8日-2014年09月17日14:30时。
3、预计开标日期:2014年09月17日14:30时
六、定标原则:清单计价法,技术标合格,商务标总价最低中标(恶意报价除外)。
七、报名方式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。
报名地址:安徽南翔汽车智慧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造价管理部(合肥市重庆路与大连路交叉口东北侧,安徽南翔汽车智慧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三楼) 。
联系电话: 0551-66188681
联 系 人:方 工
工作时间:上午8:4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
八、投标报名人资格审查方式
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:
1、材料审查部分:对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投标报名资料进行审查,核实报名人所提交的资料齐全、真实及有效,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;
2、实地考察部分:对材料审查合格的投标报名人进行实地考察,核实报名人公司资质、工程案例及拟报项目经理(实际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)符合本项目建设的要求;
    同时通过以上两个环节审查的投标报名人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。
九、投诉方式
    安徽南翔集团督查部:
    投诉电话:0551- 65816609/65816610
    手机:13505562324
    传真:0551-65816609
    QQ:1303405669
    电子邮箱:dcb@dmax.com.cn; ahnxdcb@126.com
    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